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令,修正本校招標金額級距,公告週知。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2 年2 月17 日
發文字號:總(採)字第1120217001 號
主旨: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令,修正本校招標金額級距,公告週知。
說明:
一、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華民國111 年12 月23 日工程企字第1110100798 號令及112 年2 月9 日修正本校招標金額級距並奉校長核准在案。
二、本校招標公告金額級距修正如下:
(一) 公開徵求報價單招標公告金額:工程、財物及勞務採購為新臺幣15 萬元至未達30 萬元。
(二) 招標公告金額:工程、財物及勞務採購為新臺幣30 萬元以上。
三、 為符合採購相關法規規定,本校辦理以上金額級距採購之開標、比價、議價、決標及驗收作業,追溯自112 年1月1 日起適用。
四、 如有未盡明瞭之處,請逕洽總務處採購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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