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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  組織沿革

民國83年 本校總務處於創校(民國83年)即成立,初成立時下設「文書組」、「事務組」、「出納組」、「保管組」、「營繕組」等5組。


民國90年 因應業務需要,爲統一事權,提升服務效率,90學年度新增「環境安全衛生組」。


民國91年 為改善採購品質,撙節公帑支出,成立「採購組」,承接原「事務組」所負責之全校事務性採購工作。


民國95年 95學年度起,原設於總務處下之「環境安全衛生組」依法令之規定升格為一級單位「環境安全衛生中心」,主要負責環境管理,及管理本校適用安全衛生法規相關系所之實驗(實習)場所安全衛生管理業務。


民國100年 99學年度第二學期起,「總務處文書組」與「秘書室議事文書組」整併為「秘書室文書議事組」,改隸屬秘書室。


 

•  總務處組織現況

總務處負責全校營繕、事務、採購、財產保管、出納業務之執行。現況置總務長1人,綜理總務相關業務,下設5組。並依本校組織規程,設「朝陽科技大學總務會議」,定期召開會議,研討全校總務相關事宜。

 

•  組織架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