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送本校110學年度財產盤點實施計畫(如附件),請 查照。

朝陽科技大學總務處 書函

承辦人:王貞云

分機號碼:6075

受文者:全校各單位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1年03月07日

發文字號:朝陽總(保)字第111000003號

速別:
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
附件:110學年度財產盤點計晝.doc

主旨:函送本校110學年度財產盤點實施計畫(如附件),請  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本校「財產盤點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
二、實施期間自民國111年3月10日起至同年7月15日止。

三、本次盤點作業程序及實施方式援例分為二個階段辦理:

(一)第一階段初盤:由各單位先行完成內部盤點,時間自民國111年3月10日至4月20日止。

(二)第二階段複盤:

1.由本組實施盤點,時間自民國111年4月21日至7月15日止。

2.由行政單位及教學單位各抽選5個單位進行設備全面複盤,抽籤日期訂於3月23日;

教學單位由各院院長抽選,行政單位則由總務長負責抽選。

3.全盤單位以外之其餘單位採抽點方式複驗盤點。

4.複盤之財產清冊統由保管組列印。

正本:本校全校各單位

副本:總務處保管組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