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112學年度財產盤點實施計畫(如附件),請 查照。

朝陽科技大學總務處 書函

承辦人:王貞云
分機號碼:6075
受文者:全校各單位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3年03月06日
發文字號:朝陽總(保)字第113000003號

主旨:函送本校112學年度財產盤點實施計畫(如附件),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校「財產盤點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實施期間自民國113年3月6日起至同年7月18日止。
三、本次盤點作業程序及實施方式援例分為二個階段辦理:
(一)第一階段初盤:由各單位先行完成內部盤點,時間自民國113年3月6日至4月22日止。
(二)第二階段複盤:
1.由本組實施盤點,時間自民國113年4月22日至7月18日止。
2.由行政單位及教學單位各抽選5個單位進行設備全面複盤,抽籤日期訂於3月21日;
教學單位由各院院長抽選,行政單位則由總務長負責抽選。
3.全盤單位以外之其餘單位採抽點方式複驗盤點。
4.複盤之財產清冊統由保管組列印。


正本:本校全校各單位
副本:總務處保管組


朝陽科技大學總務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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