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111年度「個人電腦」、「筆記型電腦」及「液晶螢幕」統一採購規格及價格,公告週知。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1年1月14日
發文字號:總(採)字第0000000006號
主旨:本校111年度「個人電腦」、「筆記型電腦」及「液晶螢幕」統一採購規格及價格,公告週知。
說明:
一、 依本校採購辦法第5條第7款及資訊軟硬體審委員會會議規定辦理。
二、 各單位如需編列「個人電腦」、「筆記型電腦」及「液晶螢幕」預算,請依本校總務處採購組公告之統一採購之規格及價格編列。
三、 如因特殊需求需編列非統購項目者,須以專案簽呈方式辦理。
四、 統一採購「個人電腦」、「筆記型電腦」及「液晶螢幕」之規格及價格,請至本校「教職員資訊系統」→「公告」→「統購價目資訊」,即可下載檔案。
五、 依政府採購法第4條規定,經費來源為教育部補助經費,其補助金額占採購金額半數以上,且補助金額在公告金額(新台幣100萬元)以上者,適用政府採購法,故有關電腦統一採購應向台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進行採購,其附加採購項目達新台幣10萬元以上者,依政府採購法第23條及第22條第4項,考量相容性及後續維修,向原採購廠商辦理限制性招標。
六、 配合綠色採購,若環保標章尚在申請中者,將待環保標章取得認證後,始得開放各單位採購。
七、 有關筆記型電腦,硬碟機僅搭配SSD(固態硬碟)者,因容量較小,如有需擴充內接式2.5吋硬碟或外接式硬碟者,可參考統購價目表「NB硬碟擴充選項」選購。
八、 如有未盡明瞭之處,請逕洽總務處採購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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