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保護智慧財產權,各單位請購「電腦軟體」項目,於需求規格書之「規格及規範」中,請務必填寫「授權數(/範圍)」及「授權有效日期(/使用期限)。

朝陽科技大學總務處 通告
承 辦 人:黃美玲
分機號碼:6101
受文者:本校各單位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4年12月29日
發文字號:總(採)字第1041229001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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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
主旨:為保護智慧財產權,各單位請購「電腦軟體」項目,於需求規格書之「規格及規範」中,請務必填寫「授權數(/範圍)」及「授權有效日期(/使用期限)。
說明:
一、 配合教育部統合視導之保護智財權「校園授權軟體」部分自評項目辦理。
二、 各單位請購「電腦軟體」項目時,於線上填寫總務會計系統需求規格書之「規格及規範」中,請務必填寫「授權數(/範圍)」及「授權有效日期(/使用期限)」,詳如附檔。
三、 如有未盡明瞭之處,請逕洽總務處採購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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