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送本校修訂後「驗收作業規定」1份,如附檔1,請 查照。

朝陽科技大學總務處 通告
承辦人:王貞云
分機號碼:6075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8年12月25日
發文字號:朝陽總(保)字第108000024號
主旨:檢送本校修訂後「驗收作業規定」1份,如附檔1,請 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為符合本校採購辦法及財產管理辦法修訂本作業規定,業經校長核定在案。
二、本作業規定自民國108年12月23日公告後實施。
朝陽科技大學總務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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