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108學年度第1學期主管異動單位,請依規定實施財產盤點與移交工作,請 查照。

朝陽科技大學總務處 書函

承辦人:王貞云

分機號碼:6075

受文者:如正本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8年07月15日

發文字號:朝陽總(保)字第108000015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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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

主旨: 本校108學年度第1學期主管異動單位,請依規定實施財產盤點與移交工作,請  查照。

說明:

  一、依據本校「財產盤點實施要點」第五條第2項第1點規定辦理。

二、主管異動之單位,應於生效日7天前列冊進行全面盤點交接;並請各單位盤點前通知總務處

保管組人員協同盤點。(財產移交清冊一份予保管組存檔)

三、主管異動之單位如后:

    (一)行政單位:秘書處、教務處、學務處、產合處、校友服務暨職涯發展處、秘書處行政庶

務組、學務處課外組、產合處產學企劃組、產合處智財技轉組、產合處學

研產中心、校友服務暨職涯發展處校友服務組、校友服務暨職涯發展處職涯發展組。

     (二)學術單位:管理學院、企管系、保險系、休閒系、行銷系、人文學院、資訊學院、航空機械系。

正本:秘書處、教務處、學務處、產合處、校友服務暨職涯發展處、秘書處行政庶務組、學務處課外組、產合處產學企劃組、產合處智財技轉組、

產合處學研產中心、校友服務暨職涯發展處校友服務組、校友服務暨職涯發展處職涯發展組、管理學院、企管系、保險系、休閒系、行銷系、

人文學院、資訊學院、航空機械系。

副本:本校總務處保管組、新舊任主管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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