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通告】107學年度教職員汽機車停車證相關規定

通 告
107.9.7
主旨:107學年度教職員汽機車停車證相關規定
一、107學年度教職員汽機車停車證已發放,同仁如還有未申請車證者,請至總務處事務組網頁下載表單並至本組申請,並請依規定擺放及黏貼於汽機車,以利保全人員識別。
二、請各位同仁共同配合確實遵守校內停車秩序及維護行車安全。
三、107.9.25(星期二)開始檢查停車證。
總務處事務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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