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處訂於106年9月26日(星期二)辦理各會議場所「借用規定及音響設備操控要領」講習,敬請派員參加,請查照。

朝陽科技大學總務處 書函
承辦人:林志鴻
分機號碼:6072
受文者:全校各單位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6年9月7日
發文字號:朝陽總(保)字第1060000015號
速別:普通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
主旨:本處訂於106年9月26日(星期二)辦理各會議場所「借用規定及音響設備操控要領」講習,敬請派員參加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本校現有中、大型室內會議(活動)場所,包括禮堂、波錠廳、天生廳、時選廳、美智廳、行政3F會議廳、行政6F會議廳等空間,供各單位借用,召開會議或辦理活動。
二、 各單位於完成場地借用後雖預先派員學習操控要領,惟各單位(社團)每次學習人員均不同,致常有操控錯誤導致活動不順利或設備損壞情事,為求有效降低各會議場所損壞率,延長設備使用壽命,請各單位、班級務必指定專人參加本次設備操控講習。
三、 參加對象:
(一) 行政、教學單位。
(二) 學生社團、含各系學會(請課外組轉知)。
四、 講習時間:民國106年9月26日(星期二)下午2時30分。
五、 講習地點:理工大樓E-103。
六、 若單位如未派員參加此次講習活動,本學年度第一學期將不予借用上述會議場地。


正本:全校各單位
副本:本校保管組

朝陽科技大學總務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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