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合本校廠商付款時程變更,請轉知所屬請購及相關人員,勿積壓廠商發票及收據。

朝陽科技大學總務處採購組通告
承辦人:呂茂亨
分機號碼:6102
受文者:本校各單位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5年4月1日
發文字號:朝陽會字第10504001號
速別: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
主旨:配合本校廠商付款時程變更,請轉知所屬請購及相關人員,勿積壓廠商發票及收據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民國105年3月15日奉鈞長核定,本校廠商付款時程自民國105年4月1日起,由2個月修正為1個月內付訖。
二、 請各單位轉知所屬請購及相關人員配合,勿積壓廠商發票及收據,盡速辦理核銷作業,若該案由採購單位承辦,則交其辦理核銷程序。
三、 未盡明瞭之處,請洽採購組之各單位承辦人,不便之處,尚請見諒。


正本:本校各單位

朝陽科技大學總務處採購組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