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總務處事務組通告】106學年度教職員汽機車停車證相關規定

   

106.9.21

主旨:106學年度教職員汽機車停車證相關規定

一、106學年度教職員汽機車停車證已發放,同仁如還有未申請車證者,請至總務處事務組網頁下載表單並至本組申請,並請依規定擺放及黏貼於汽機車,以利保全人員識別。

二、請各位同仁共同配合確實遵守校內停車秩序及維護行車安全。

三、106.10.2(星期一)開始檢查停車證。

總務處事務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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