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處訂於107年9月25日(星期二)辦理各會議場所「借用規定及音響設備操控要領」講習,敬請派員參加,請查照。

朝陽科技大學總務處 書函

承辦人:林志鴻

分機號碼:6072

受文者:全校各單位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7年9月4日

發文字號:朝陽總(保)字第107000016 號

速別:普通
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
附件:

主旨:本處訂於107年9月25日(星期二)辦理各會議場所「借用規定及音響設備操控要領」講習,敬請派員參加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   本校現有中、大型室內會議(活動)場所,包括禮堂、波錠廳、天生廳、時選廳、美智廳、行政3F會議廳、行政6F會議廳等空間,供各單位借用,召開會議或辦理活動。

二、   各單位於完成場地借用後雖預先派員學習操控要領,惟各單位(社團)每次學習人員均不同,致常有操控錯誤導致活動不順利或設備損壞情事,為求有效降低各會議場所損壞率,延長設備使用壽命,請各單位、班級務必指定專人參加本次設備操控講習。

三、   參加對象:

(一) 行政、教學單位。

(二) 學生社團、含各系學會(請課外組轉知)。

四、   講習時間:民國107年9月25日(星期二)下午2時30分。

五、   講習地點:理工大樓E-103

六、   若單位如未派員參加此次講習活動,本學年度第一學期將不予借用上述會議場地。

  

 

正本:全校各單位

副本:本校保管組

 

朝陽科技大學總務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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